新高考文理不分科,其录取依据分为两个:
“3+3”模式
在“3+3”模式中,一个“3”表示语数英三科为必选科目,另一个“3”则表示考生自主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任选三科作为考试科目。

“3+1+2”模式
“3”仍是指语数英三科为必选科目,“1”指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科,“2”是在剩下的化学、生物、政治、地理这四科里任选两门,两科满分为200分。
不过除了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和海南实行“3+3”模式外,其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都执行“3+1+2”选科模式。
考试科目共六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为150分,总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