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暨南大学梁仲景楼(由暨南大学(广州石牌校区)-北门进入)
进行审核:
报名表
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网上报名表》1份,须学生亲笔签名。
身份证件
②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亲子关系证明
③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如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居留权及居留时间证明材料
④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或合法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⑤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或由住在国出具的相关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由住在国及中国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学历证明材料
⑦考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或外国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上述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注意: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须留下备查。